云南出台20条措施推动物流降本增效

2025-02-25 11:49

  (十二)加快公路货运市场改革。推动大型公路货运企业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管理,提升组织化水平和效率。加强货运车辆、驾驶员信息互联共享,简化车辆行驶证、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管理。开展新能源重卡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优化调整货车通行管理措施,逐步放宽中型货车城市通行限制。科学合理制定限额标准,推进公路货运超限超载超标治理。优化城市货运网络规划设计。

  (十三)深化物流重点领域改革。推进物流数据开放互联,促进物流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推进物流统计制度体系改革,加强与国家物流统计指标对接,完善全省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物流标准化行动,加强托盘、周转箱等标准载具推广和循环共用。

  五、重创新增质效,降低物流协同组织成本

  (十四)推动数智化发展。推进传统物流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建设智慧公路、智慧港口。支持国家和省级物流枢纽加强仓配运智能一体化、数字孪生等技术应用,发展“人工智能+现代物流”。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口岸通关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支持设立物流技术创新平台,开展重大物流技术攻关,推动符合条件的物流技术装备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组织开展物流技术装备研发制造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十五)加快绿色化转型。开展绿色物流企业对标达标行动。支持物流枢纽场站、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等绿色化升级改造,布局建设加气站、充电桩等新能源车辆配套设施,鼓励冷链物流园区科学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持续推进快递物流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昆明、曲靖、大理积极创建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十六)培育发展枢纽经济。高质量建设中国·昆明国际陆港,打造对外开放枢纽高地。大力发展临空、临港经济,协同发展“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培育壮大枢纽偏好型产业,支持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农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结合的物流新模式。探索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鼓励探索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城市分拨配送,提供物流增值服务,发展路衍经济。

  六、强扶持重引导,降低物流企业要素成本

  (十七)加大投资政策支持。支持铁路网络、内河航运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郊大仓基地等物流设施、铁水联运等多式联运设施、物流信息平台等数智化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园区等项目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十八)鼓励加大信贷支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供给,大力发展供应链、产业链金融,鼓励开展重点领域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试点。

  (十九)加强仓储用地支持。落实国家对仓储物流用地支持政策,各地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仓储用地保障和选址要求,重点保障国家和省级物流枢纽、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临空临港经济区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合理用地需求。推广长期租赁、弹性年期供应等新模式,允许物流仓储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合理转换。支持企业利用原有土地进行物流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推进铁路物流场站设施用地分层立体开发。

  (二十)加强物流人才培养。优化物流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校企合作,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围绕智慧物流、冷链物流、供应链物流等重点领域方向,培养现代物流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岗前和在职人员物流专业技能培训,对接国际专业认证体系,提高国际化物流人才培养水平。鼓励骨干物流企业设立研究机构,提升从业人员技能和科学管理水平。在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产业领军人才”等专项中,培育一批全省物流产业领军人才和科技骨干。

  七、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系统谋划、协同推进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工作,结合国家“1+N”系列政策,把改革事项清单化、建设任务项目化,强化政策和要素支持。加强对地方保护、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治理。强化对行业企业的服务,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阶段性政策效果评估,及时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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