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物流专项规划为地方政府政策制定指明方向
2011-07-21 15:20
粮食以及餐饮主食等专业化物流发展,满足流通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四)引导和鼓励商贸物流模式创新。支持的重点是:各类批发市场完善物流服务功能;建立以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和高效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的电子商务物流基地,满足网络购物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快物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促进传统、分散的中小企业物流服务模式变革。
(五)提高商贸物流科技应用水平。鼓励企业加强物流装备更新和设施改造,提高作业效率;加大信息技术在商贸物流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商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物流流程可视化;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与物流企业、生产企业通过共用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加大
物联网技术在商贸物流中的推广应用,提高我国商贸物流现代化、智能化水平,推动
智慧物流发展。
(六)深入开展商贸物流发展示范工作。以建设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为突破口,适时启动商贸物流园区、物流技术、物流配送中心示范工作。开展诚信经营示范活动,加强物流企业、物流园区信用体系建设。
(七)大力推广绿色物流方式。提出加大绿色物流装备、设施和节能仓库的推广使用力度;进一步完善综合运输体系,优化各种运输方式的比例;大力采用和推广多式联运,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引导建立服务于商贸服务业的逆向物流体系,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从流通末端应用入手,推广
托盘共用系统,鼓励中心城市、重点区域运用物联网技术,率先推动托盘共用体系建设。
(八)完善应急物流运行机制。突出政府层面的应急物流指挥调度和组织协调,以及商贸流通领域社会层面应急物流资源的优化整合、科学配置和统筹利用;加强应急食品、物资储备库的规划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系统;鼓励大型商贸企业、物流企业制度性参与应急物流保障体系。
(九)大力推进商贸物流国际合作。鼓励外商投资现代物流业,鼓励物流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发挥我国大型物流企业的国内外网络优势,拓展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服务范围和增值服务空间,努力打造内外贸结合的商贸物流网络,实现国际与国内商贸物流渠道的有效衔接。
以上九项重点工作任务,考虑到连锁零售、批发市场和电子商务等多种业态,城市物流、农村物流和国际物流对物流发展的不同需要,提出了不同要求,各有侧重。同时,九项任务互相联系,统筹考虑,体现了一定的整体性和层次性。
四、 《专项规划》保障措施解读
为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专项规划》提出了加强组织协调、改善市场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和加强基础工作等四条保障措施。
(一)加强商贸物流发展的组织协调和引导。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供销合作社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商贸物流发展特点,加强对商贸物流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在国家现代物流工作综合协调机制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商贸物流发展的合力。行业社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做好行业自律,完善从业规范,推进行业制度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二)改善商贸物流发展的市场环境。提出加强对商贸物流领域的立法研究,制定适合商贸物流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推进市场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增强商贸物流业发展活力;打破地区封锁,构建公平、规范、有序的商贸物流市场体系;加强城乡物流服务体系的整体规划,通过地方立法和制定相关政策;加强物流产业安全评估及竞争力评价,完善物流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加强商贸物流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加大商贸物流发展的政策支持。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供销合作社,协调相关部门运用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手段支持商贸物流业发展;认真做好商贸物流发展规划,物流基础设施项目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加大对重点商贸物流项目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抵押或质押贷款担保方式。
(四)加强商贸物流基础工作。要求健全商贸物流统计分析制度,建立行业数据库,监测、分析商贸物流运行状态;加强仓储、配送各环节及物联网应用等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的制定工作,重点做好蔬菜、禽肉、水产品、速冻食品低温运输、装卸、仓储、加工配送等冷链物流相关标准的推广应用和衔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与行业组织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复合型商贸物流人才培养体系,及时输送市场急需的商贸物流专业人才。《专项规划》是我国商贸物流领域第一个相关工作规划,首次明确了商贸物流的定义及其在商品流通以至于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确定了九项重点工作和四项保障措施。该规划虽然没有更多含金量的具体政策措施,但为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制定政策和企业经营决策,指出了发展的方向和路径,明确了支持和鼓励的重点,必将在一个新的起点上,给我国商贸物流发展以新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