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环境层面
(1)法律环境
法律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外部环境。在电子商务中,法律不仅是打击网络犯罪的武器,更是各个主体商务活动的游戏规则。
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商务活动,并由此衍生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例如网络交易纠纷的仲裁、网络交易契约等问题,急需相应的法律保障,为市场制定新的、适用的游戏规则,否则就会引起混乱。由于电子商务发展较快,我国有关的立法工作显得落后,出现许多法律空白,使许多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缺乏法律依据,这成为电子商务中一个重要安全隐患。
(2)诚信缺乏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市场顺利运行的前提条件。电子商务由于其开放性、虚拟性,交易双方不直接见面,在身份的判别确认、违约责任的追究等方面都存有很大困难。因此,信用风险远较传统业务中发生的概率大。
我国目前的状况是缺乏诚信,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这给在网上利用电子商务进行交易的传统企业和个人带来不可预料的风险。包括商业欺诈、商业诽谤、在线(信息)隐私问题、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商业信用问题等。其典型表现有:网上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无法购买到合意的商品;网上支付存在着风险;网络中的合同欺诈等。
三、应对措施
1.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在此方面,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总体情况仍不容乐观,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今后国家应继续加大网络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对信息产业的投资,进一步增强电子商务发展的网络基础。要扩大国际出口带宽的建设,解决原有网络带宽及速度较低、网络运行质量差和电信资费高等问题,并缩小东西部、南北方的差距。要采取切实措施,构建一个值得信赖并能够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的多层次的开放的网络体系,改善国内用户环境。
2.加强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目前,电子商务应用还刚刚开始,许多方面都还不够完善,安全技术及其应用还不能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密切关注电子商务的动向,关注电子商务安全技术,加大投入力度,研究更加先进可靠、经济适用的安全技术。
同时,安全技术不是单一的技术,技术的综合应用是保证电子商务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应当加大技术应用环节的投入。可以采取的应用措施有:使用容错计算机系统或创造高可用性的计算机环境,以确保信息系统保持可用及不间断动作;灾害复原计划提供一套程序与设备来重建被中断的计算与通信服务;加密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技术来确保因特网上传输的安全;数字证书可确认使用者的身份,提供了电子交易更进一步的保护;加强主机本身的安全,做好安全配置,及时安装安全补丁程序,减少漏洞;从路由器到用户各级建立完善的访问控制措施,安装防火墙,加强授权管理和认证;对敏感的设备和数据要建立必要的物理或逻辑隔离措施;建立详细的安全审计日志,以便检测并跟踪入侵攻击等。
3.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首先,要加强现有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技术水平,提高其安全意识,提高其应对安全问题的能力。其次,要加强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应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培养大量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网络、计算机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特别是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最后,要提高企业电子商务管理水平。安全问题不仅有技术的原因,管理落后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企业要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体系,培养合格的管理人才,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4.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完善原有的法律体系并进行必要的调整;二是为适应发展的需要制定新的法律法规。
要积极开展立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先单项后综合,在实践中摸索,在发展中完善,针对不同的法律问题,提出新的解决方案,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备具制定法律法规要求的,可以先制定“条例”、“细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逐步强化电子商务立法。
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是要抓紧研究电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认证、在线支付、税收、市场准入、隐私权保护、信息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应尽快制定出可以具体操作的《电子商务法》。
5.加强诚信建设
首先,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及管理体系。要加快信用立法,完善经济活动实名制,健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等,以形成对信用体系的强势约束力,确保个人信用制度的健康发展。
其次,建立完善的企业制度,培养优秀的企业文化。要以提高企业价值作为经营的根本,把自主性和自律性的道德标准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企业文化。
再次,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机构。建立起以政府为背景跨部门的,包括银行、工商管理、公安、税务部门协同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加大失信行为的成本,以约束失信行为。
最后,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完善各种监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