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出台,一下子让整个物流行业热闹起来,但是兴奋之余,业界也开始冷静地思考——《规划》到底该如何落实?
其实,政策的落实才是物流企业最关心的问题,毕竟《规划》只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物流企业要想得到切实的实惠,还要看政策落实结果。政策的贯彻执行并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并且各个地方的情况又不尽相同,其中也涉及利益的纠葛。另外,对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也是一个未知数。
企业表现“非常冷淡”
《规划》的出台,无疑给物流业的发展带来了政策红利,但是纲领性的文件带来的影响也是有限的,业界关心的仍是落实与执行情况。
对于《规划》的落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坚信“一定能够推动政策落地”。尽管如此,物流企业仍对《规划》的落实有些担忧。
“这次《规划》出台,说实话我们并没有太大的期许,应该说大家都非常冷淡。主要是担忧今后的政策落实。”德利得物流总公司运营总监恽绵的回答出乎记者的意料。恽绵表示,《规划》一出台,企业管理者就进行过交流,大家都在观望与等待。
另外一位不具姓名的企业管理者也对记者表示,目前出台的《规划》对物流企业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仔细查看《规划》的内容,其实与几年前出台的《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没有太大的差别,新规划很难让人给予厚望。
如此重要的行业政策,却得不到企业的“芳心”,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企业的担忧也并非无道理。据了解,物流业的另一项重要政策《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的落实情况就不太理想,过去几年,该规划也并未对行业格局产生预计的影响。
《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出台后,国家发改委联合32个部门以及4个行业协会,制定了《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部门分工方案》,对规划实施工作分工和工作进度做了具体安排。各地方政府也出台了贯彻落实方案,比如陕西省出台《陕西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十五条》,贵州省出台贵州省贯彻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方案等。这些落实方案中提的很全面,无论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还是物流企业兼并重组,抑或是具体的物流信息化建设、多式联运等内容都有涉及,有些执行方案中甚至设定好每个工作的具体分工部门。
从表面上看,一些地方也推出了落实政策的措施,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落实政策依旧很宏观,内容无非将中央文件的内容细化了一下,同样都是提到“加大”、“加快”、“加强”,透露的含义依旧是“要做”,而到底该怎样具体地做,就没了音讯。
恽绵表示,其实具体的操作主角应该是地方部门,接下来它们应该上场,从地方政府手中接力,将属于自己部门的工作具体深化,提出可行性操作方案。但是,很多时候到这里就断链了。
同样作为指导物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会不会像《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一样,只停留到地方政府的政策指导上呢?业界还是不乏质疑与担忧的声音。“《规划》中提到很多物流业现实的问题,比如打破地区封锁,解决乱罚款、乱收费问题.这些问题是行业多年来的陈疾,谁都知道,这些年来问题依旧没有解决。因为其中涉及到执行者的利益,并且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利益。所以政策的落实很困难。”上述不具名企业管理者表示。
另外,缺少对执法者的监管与监督也是《规划》贯彻执行的难点之一。
对此,记者也联系了《规划》的参与制定者之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他表示,目前关于政策的落实还很难说。
细则落实任重道远
《规划》的落实并不是只有决心就可以,寻求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才是最重要的。当下物流业面临诸多问题,包括物流成本高、地区封锁、物流业企业规模小等,而要促进物流业的发展,就要从具体的问题入手。并且,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发展,已经没有时间去等待,当下急需配套落实政策的跟进。也因此,《规划》一出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根据业界诉求,在第一时间提出了落实工作的侧重点。
比如,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物流企业具有网络化经营的特征。企业普遍反映,许多地区不允许外地物流企业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或者设置较高“门槛”作为前置审批条件。企业不得不在每个网点都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大大增加了开办和运营成本。
为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建议应明确允许物流企业设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不得以各种理由不予办理,不得设置前置审批条件。允许分支机构使用总部取得的各种运营资质,无须再度审批。清理物流领域各类行政审批和许可项目,精简相关资质。在物流行业试点负面清单管理方面,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
其次是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打破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物流业是复合型服务产业,涉及管理部门多,各地方管理体制也不尽相同。导致部门间协调难度大、政策落实难;地区间各自为阵、很难协同。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合力。同时,加强物流业政策督查落实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切实改善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另外,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还建议在用地与融资政策上给予物流企业一定的支持。物流用地作为物流园区的重要载体,具有较强的公共属性,应予以重点保障。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建议对物流设施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保障物流用地的稳定供应,取消对物流用地投资强度等的附加要求。对物流用地应立法保护,不得随意变更用地性质和规模,不得强制物流用地无限度外迁。推行租赁土地方式,不再一次性出让土地,从源头上堵住借物流名义圈占土地的问题;在融资方面,建议进一步放开融资渠道,鼓励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降低融资门槛,理顺企业间债权债务关系。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基金试点,鼓励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此外,要支持物流行业诚信体系和担保机制建设。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建议中提到的只是物流行业的部分问题,仅仅如此,其中工作任务就很重,具体的措施也涉及很多部门。如此来看,推动整个物流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工作更是繁重,一个问题、一个具体的领域,就需要相关的政策支持,并需要具体的监管部门来督促落实,这个过程中的工作量的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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