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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打印机20台、扫描枪20台等招标

  • 采购量 1 个
  • 地区 全国
  • 时间 2012-01-05
求购详情

一、项目名称: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硬件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LFCG-2011-44a/1

货物需求:服务器4台、机柜2台、防火墙1套、双机热备软件1套、商用一体电脑70台、条码打印机20台、扫描枪20台、触摸屏2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4.1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经营实力强,信誉良好,在近两年内有类似的销售业绩(附有效合同及履约证明)。

4.2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且在恩施州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能及时响应售后服务的要求。

4.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行业的国家标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CCC强制认证的,必须提供CCC强制认证证书。

4.4电脑、显示器、打印机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是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下载),请投标人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五、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发售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1420121172012130201227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到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于20122816:00时之前(北京时间),向招标机构提交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交:现金、银行汇票。现金入账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指定银行帐号为准(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凤支行;账号:02888228093001;户名:来凤县财政局往来资金财政专户);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来凤县财政局为准。以上两种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都必须在20122816:00时之前到集中采购机构开具缴款通知书和到财政委托银行开具保证金收据。凡不及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12299:00时前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北京时间2012299:00时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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