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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设备招标

  • 采购量 1 个
  • 地区 全国
  • 时间 2011-10-08
求购详情

贵州毕节飞雄机场建设项目普通车辆及场道特种保障车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FCC1-11-005-C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毕节飞雄机场建设项目己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以国函【2009】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普通车辆及场道特种保障车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毕节地区大方县响水乡;
2.2工程规模:飞行区等级为4C,新建一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两侧各设1.5米宽道肩;升降带长2720米,宽300米;距跑道西南端1950米处设置一条长144.5米,宽18米垂直于跑道的联络滑行道,两侧各设3.5米宽道肩;设置3个站坪机位(2C1B),站坪尺寸为186米×118.1米。(具体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3招标内容:
飞行区巡视及维修车1辆, 清扫车1辆,电源车2辆,清水车1辆, 污水车1辆,行李牵引车(含拖车板)2辆, 行李传送车2辆,加油车1辆, 普通客梯车2辆,飞机牵引车2辆,医疗急救车1辆,通讯导航检修维修车1辆,警车1辆,大型客车1辆,中型客车1辆,小货车1辆,公务小车1辆等主要普通车辆及场道特种保障车辆设备。机场地处岩溶山区,车辆损耗大,且涉及机场运行安全,对设备可靠性、耐用性要求极高。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生产厂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主要特种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书,其中经销商需要具有特种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1.2业绩要求:特种车辆生产厂家须有2009年以来国内4C级以上机场使用业绩。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0 月 8 日至2011年 10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锦里西路107号锦江时代花园南楼505室报名处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等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特种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经销商适用)。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地区联通大道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0857-8223716
传 真: 0857-822371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里西路107号锦江时代花园南楼505室
联 系 人:芶先生
电 话:028-86134699
传 真:028-86134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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