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了《关于拟公布第三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名单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
据悉,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2122号)、《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32号)的有关要求,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商务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提交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材料开展了形式审查、条件预审和专家集中评审工作。
经综合评议,拟确定31个城市作为第三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名单如下:
第三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名单
(按省份序列排序)
序号省份城市
1河北省承德
2廊坊
3辽宁省盘锦
4吉林省通化
5江苏省连云港
6浙江省宁波
7湖州
8安徽省合肥
9山东省济南
10潍坊
11淄博
12河南省洛阳
13南阳
14商丘
15平顶山
16湖北省武汉
17湖南省衡阳
18湘潭
19广东省韶关
20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21钦州
22四川省德阳
23遂宁
24宜宾
25云南省保山
26甘肃省酒泉
27武威
2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9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3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
31第十师北屯
(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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