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文:物流新政 诸多亮点重在落实

来源:现代物流报 | 2011-11-07 17:15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简称《意见》)。与此前发布的物流“国八条”相比,《意见》有明显的突破。

  实现突破

  首先,从形式上看,“国八条”是国务院的一个工作部署,没有形成确定性的文件,实施起来缺乏具体的指引和依据;而《意见》是作为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文件下发的,条文具体明确,有利于政策的落实和实施。

  其次,从内容上看,《意见》有进一步的突破,实现了多个统筹。例如,在税收方面,《意见》明确将统一税率、差额纳税与增值税改革统筹考虑,就是针对物流业相对外包环节较多的一个科学的解决方案;在降低道路收费方面,与便利同行的措施统筹考虑;在土地政策方面,与城市规划、土地政策、用地性质与优惠支持统筹考虑;在运营主体方面,将企业的兼并重组与物流制度改革统筹考虑;在农产品物流方面,实现了从基础设施建设到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制度建设的统筹考虑。因此,《意见》有很多亮点。

  关注民生

  《意见》用了最长的篇幅,将发展农产品物流放在优先位置。提出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便利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农产品物流问题实际上是民生问题。农产品物流体系的建设,将同时解决农民“卖菜难”的问题和城市居民“买菜贵”的问题,兼顾了农民的民生和城市居民的民生。特别是在控制消费品价格上涨方面,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实际上,消费品价格的上涨,主要是城市内部“最后一公里”的物流出了问题,而城市物流“最后一公里”又涉及到城市规划、城市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城市交通管理、城市物流信息化平台、城市物流政策协调的问题。因此,需要从更高的层次来统一规划和建立体系。

  现有的物流政策规划,主要针对解决生产领域的物流问题。面对我国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现在有必要从城市、城市居民的角度考虑物流需求问题,这对于解决城市病、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保持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重在落实《意见》落实的关键,是尽快制定和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和相关规划。《意见》所涉及的8个方面,均需要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和规划。这些大部分是政府部门的责任,需要相关部门迅速采取行动。

  为保证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除应深入贯彻《意见》中的各项政策措施外,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最重要的是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现代物流行业,具有跨部门、跨地域、跨行业的特点,现有行政管理体系已不能适应产业发展的要求。很多问题的解决,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比如,多式联运的发展,涉及到港口和铁路部门的配合问题。如果能够从部委层面实现行政管理的统一,就可以有效加快多式联运体系的建设和提高运输体系的效率。

  行政体制的改革,也存在于地方政府层面。应推进地方的“大部制”改革,在地方层面消除物流行业管理中的行政分割问题,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业自身的效率。

  此外,还应关注中小物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中小物流企业约占我国物流企业总数的80%,大部分是民营物流企业。这些中小物流企业,成为物流行业的重要力量,却面临资金困难、技术困难、市场拓展困难和政策的歧视。因此,中央和地方层面,应制定相应的金融政策、扶持政策,着重解决中小物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这对于社会稳定、就业与行业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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