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物流业蓬勃发展

来源: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 2012-11-13 14:54

  一、煤炭行业及煤炭物流业发展现状

  (一)煤炭资源禀赋及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情况。锡盟煤炭资源丰富,有近百个含煤盆地。截至目前,探明及预测储量2600亿吨,探明储量1448亿吨,居全区第二位。褐煤总储量在全国居第一位,长焰煤、气煤、无烟煤也有一定储量。煤炭资源绝大部分是中灰、低硫、低磷褐煤。未开发的整装煤田多,有利于国家规划和布局。目前共有40户生产和建设的煤炭(煤矿)企业和项目,其中井工矿21个,露天矿19个,已经国家核准生产能力为9090万吨/年,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能力为6670万吨/年。其中,24户煤炭生产企业中产量超千万吨的企业3户;千万吨以下五百万吨以上的企业6户。到“十二五”末,规划煤炭产量3亿吨。现有具有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84户,其中批发类经营企业56户,零售类经营企业24户,区内零售经营企业4户。2011年煤炭总产量1.28亿吨,其中本地用煤约3000万吨左右,外运输出近1亿吨,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12年1-8月原煤产量达8096.44万吨。

  (二)煤炭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情况。煤炭转化主要集中在火电、化工和褐煤提质等方面。

  1.火电产业情况。截至目前,火电投产装机容量593万千瓦,到2015年,火电装机达到2200万千瓦以上。

  2.煤化工产业发展情况。截至目前,共获得自治区备案煤化工项目6项,其中5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另外,东乌旗大化煤制甲醇等项目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规划到“十二五”末,各类化工产品产量达到800万吨以上。

  3.褐煤干燥提质情况。已获得自治区和盟级备案的褐煤提质项目共34项,年处理褐煤能力1.7亿吨。到2015年,褐煤提质加工量超过5000万吨。

  4.锡盟煤炭99.5%以上为褐煤,极少部分的长焰煤和其他煤种用于本地工业和民用煤。因此,本地洗选和混配加工企业多为零散户企业,数量小、规模低。建设大型仓储企业均为原煤生产企业。

  (三)煤炭物流运输及运量情况。煤炭运输方式主要是公路和铁路。2011年煤炭运量1.93亿吨,周转量331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28.7%和29.5%,其中公路煤炭运量1亿吨,周转量189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5.19%和15.8%;铁路煤炭运量9300万吨,周转量142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47.6%和53.6%。2012年前三季度,煤炭运量1.42亿吨,周转量276.5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8.1%、7.9%,其中公路煤炭运量8552万吨,周转量187.5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8.4%、18.2%;铁路煤炭运量5687万吨,周转量89亿吨公里,受宏观经济下行、煤炭运输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同比下降4.4%、8.7%。

  (四)煤炭物流园区规模、类型及运输流向情况

  1.目前已建成重点煤炭物流园区4个,其中太旗“三号地”煤炭物流交易市场和多伦县煤炭物流交易市场项目是自治区发改委、盟发改委两级部门备案的煤炭物流园,规划输送能力680万吨/年。

  2.在建及规划煤炭物流园区情况。目前自治区发改委、盟发改委两级部门备案的在建煤炭物流园区6个,输送能力5800万吨/年。

  3.全盟重点规划建设的浩力交通综合物流园区项目正式启动,旨在构建全盟物流枢纽和煤炭交易中心,位于G303线以北,规划的锡市东环线以东,总用地面积9003亩,其中一期用地约为300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投资估算6.5亿元,建设期2年。项目由锡林郭勒盟浩力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目前园区规划已完成,正在办理用地等相关前期手续。

  (五)煤炭物流税收和就业支持情况。目前,全盟公路物流从业人员达1.98万人,其中盟内用工比例达53%。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2012年1-8月原煤产量达8096.44万吨,实现产值78.18亿元,煤炭采矿行业整体实现税收23.33亿元,其中增值税17.71亿元,企业所得税5.63亿元。截止到2012年9月份,全盟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整体实现税收9.08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2.29亿元,个人所得税0.42亿元,城建税0.49亿元,房产税0.1亿元,印花税0.08亿元,土地使用税0.89亿元,征地占用税1.17亿元,资源税等其他个税3.61亿元。

  二、煤炭物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一)公路铁路等级和路网结构有待完善。近年来,锡盟公路铁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投资逐年攀升。但是,仍然存在公路总量规模不足,路网整体技术等级偏低的问题。通疆达海铁路尚未建成。

  (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主要表现在道路运输经营主体集中度低,经营分散,站场布局不够合理,站场设施和技术装备落后,服务设施和功能不够齐全且站场建设投融资主体单一,建设资金严重不足,专业化的货运站场严重短缺,更不用说形成集煤炭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现代物流园区。

  (三)现有物流园区规模小,档次低。现有园区规模小、功能单一,缺乏大型的、有实力的企业入驻,煤炭物流运输车辆停车服务功能不健全尤为明显。

  (四)资源配置调控作用没有发挥,物流运输环节税费存有流失现象。目前,全盟以煤炭为主的矿产资源由煤炭生产企业直接销售,运输环节由买方企业、生产企业自行组织运输、装卸,而运输煤炭等矿产品的车辆大部分是外籍车辆,由于这部分车辆在煤炭坑口配载量高于盟内车辆,运量占全盟货运总量的比例高达68.2%,造成煤炭等矿产品从坑口到终端销售地等中间所发生的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场地装卸费用等环节的税源难以管控,而政府收取的税款仅限于煤炭的开采与销售环节。

  三、发展煤炭物流业的规划和措施

  (一)认真实施好物流业发展规划。结合锡盟“一二七九”物流业发展格局和“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节点—物流配送站点”三级结点布局模式,依托锡盟不同地区各类资源能源产业基地优势,聚集物流服务资源、统筹物流经济和规模优势,构建全盟物流枢纽和煤炭交易中心,实现全盟物流信息交换和物资集散,规范和引导物流市场并延伸物流产业链,确保地区税收和就业增长,进而拉动全盟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加强落实煤炭等主要矿产资源的调控配置。政府主导做好锡盟资源型企业和非资源型企业在货物销售、装卸、运输等物流业务方面的配置管理工作,按照最大化的原则,加大对煤炭矿产资源的管控力度,促进煤炭矿产品生产与运销环节相分离,探索并实行公路、铁路运销一票制(矿产品销售、装卸、生产外销、运输等费用统一开具发票)和准运证制等制度,由功能齐备的信息交易配载中心提供坑口起运到终端消费地中间环节过程的供应链服务,从而防止物流业税费流失,达到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人员就业的目的。

  (三)加强物流业税费管理。一是督促物流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从现金流、货物流等方面如实反映经营业务,从账务上正确核算企业的成本费用,提高税法遵从度;二是加强物流业纳税人的征收、管理、稽查等各环节的信息交换,准确掌握其税费缴纳情况,分析掌握其税收的缴纳对比信息进行综合核定;三是对物流业户实行联合整治,形成合力,促进税费征收规范管理。

  (四)提高物流业就业率。紧密结合国家、自治区加快推进物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物流业涉及领域广、吸纳就业人数多、促进生产、拉动消费作用大的特点,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为社会各届有意从事物流工作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机会。采取扩大培训规模,改进培训方式,注重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更多的物流劳动者提高实用技能和就业能力。

  (五)提升物流园区集约化管理,切实发挥服务功能。物流园区的建设、经营与管理运作系统必须具有对园区的发展提供优惠政策、经济发展、物流业务发展、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物流经营活动开展等的环境支持,并能通过有效的管理,使园区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因此,由政府牵头在物流园区内设置由财政、金融、工商、税务、公安、交通运输等行业管理部门实行一体化服务的物流发展服务管理机构能够有效发挥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物流物业服务功能和降低物流管理成本的作用。

  (六)加快构建物流运输通道。一是加快推进全盟公路网“八横七纵六出口一环线”规划和铁路“两横六纵”规划目标的早日实现,形成物流园区、资源基地、配送中心与公铁干线有效连通的资源外运通道。二是积极争取交通枢纽货运站场建设项目,把货运站场建设、公路和铁路网建设、园区建设有机结合,为物流运输提供有效保障。三是发挥公铁联运综合功能,通过加强公铁运输的信息交换和有效衔接,逐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减少不合理物流活动,提高总体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七)加大物流就业政府贷款贴息扶持力度。加大对物流园区和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引进大型物流项目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扶持农牧民参与物流经营,并享受到物流业发展的成果。加大对物流园区贷款的扶持力度,增加对农牧民从事物流运输的贴息贷款额度,全面解决物流业发展中资金短缺的问题。

  (八)加大对物流业贷款扶持。在争取专项资金和深入落实扶持政策的同时,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物流企业融资力度。通过建立和完善“内外资并举,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举”的多方面多渠道投融资体制,推动物流业快速发展。

  (九)探索建立物流业发展专项基金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资金引导和扶持,建立物流培训基金、信息平台建设基金、税收返还基金和基础设施基金,用于支持物流业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重点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本土民营企业投资的物流业项目。

  (十)继续深入落实物流业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对物流业税收返还政策。做好物流业各项税收优惠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退税及涉及免征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以及物流企业应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为进一步提高物流企业的竞争力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十一)加强物流人才的引进与培育。要确定培训基地,列入财政预算,积极开展物流工程和管理专、本科专门人才的引进与培育工作,制定科学的培养目标和规划,全面发展多层次教育和在职人员培训体系,面向生产一线开展物流领域的职业资质培训和认证工作。

【声明】物流产品网转载本文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真实性负责,物流产品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小编电话:010-82387008,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10秒快速发布需求

让物流专家来找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