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的政策,这是我国对外资除了国内信件外全面对外资开放快递市场。
2014年国家邮政局出台了《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管理规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注销管理规定》、《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规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等7条规范性文件及《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邮政业标准体系》、《快递营业场所设计指南》等3条标准。地方政府出台了邮政条例如《青海省邮政条例》、《海南省邮政条例》、《湖北省邮政条例》、《贵州省邮政条例》等4条法规。从国家邮政局出台的规范文件及其标准来看,它标志着国家邮政局的监管向精细化管理转型。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为适应快递业发展的新变化,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合法快递企业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实施都是基于本省的实际情况而制订,为地方邮政管理局依法监管,依法行政起到了有法可依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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