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流通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二)
来源:建设处
| 2007-02-01 12:50
(二)以商业网点规划为依据,促进城市商业流通健康发展
加强商业网点规划,是优化商业结构,引导商业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举措。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管理,对中心商业区、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及专业特色街进行合理定位,形成功能明确、分工合理的多层次的城市商业格局, 解决我省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和业态发展不合理的问题。在规划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城市在扩大消费中的主导作用,重点培育皖江经济带。实施以“便利消费在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创建50家社区商业示范社区、100家示范企业(店),100家绿色饭店。形成集购物、餐饮、生活服务和休闲等多功能的社区商业体系。在商业业态发展上,加快发展贴近和方便居民生活的便利店、折扣店和中小型综合超市;积极发展家电、食品、建材等专业连锁超市以及仓储式商场、专业店、专卖店等新的业态形式;在合理布局的前提下,适度发展大型综合超市,力争使其成为城市消费品市场的主力业态;鼓励大型百货企业的改造与整合。通过合理规划,不断增强和完善城市商业功能,促进城市流通业的健康发展。
(三)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
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都是现代流通方式的具体表现,也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和重点,而这三种流通方式都对信息技术有着较高的要求。“十一五”时期,我省应以现有的信息技术为依托,促进现代流通方式的快速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连锁经营在我省的生活消费品流通领域已经成为重要的流通方式。我省要在继续规范和完善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连锁经营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发展和延伸,以品牌为核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加快发展直营店和加盟店,减少经营环节,降低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确立连锁经营方式在流通业中的主导地位。
二是加快发展物流配送。物流配送既是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方向,也是未来流通领域新的利润增长点。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越来越多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将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强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上,主业以外的仓储、运输、中间加工、配送将由专业的物流公司承担。加快发展物流配送,关键是要建设多功能的现代化配送中心。“十一五”时期,我省要按照“政府营造环境,企业自主运作”的原则,加快建设合肥、芜湖物流园区以及其它若干个物流基地,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第三方物流业,为企业提供周到的一揽子服务。
三是积极推行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电子商务对传统流通业来说是一场革命,不仅可以延伸交易半径,扩大交易商圈,也能够加速交易过程,降低交易成本。“十一五”时期,我省要大力实施“科技兴贸工程”,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新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技术,积极开展网上交易活动,主办形成各种不同门类的电子商务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建立健全流通领域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推进信用建设,完善网上交易管理办法,和支付体系,扩大交易品种,促进BtoB、BtoC、CtoC等主要交易模式的健康发展。
(四)以重点项目为支撑,大力培育骨干流通企业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积极引导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实力的企业做强做大,是促进我省流通业加快发展,应对流通业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挑战的必由之路。“十一五”期间,将以省徽商集团“安徽省名优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总投资额15000万元)、省徽商股份“安徽钢材中心批发市场电子商务中心技改项目”(总投资额1035万元)、安徽商之都“百货连锁网点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6327万元)、徽商食品公司“红府超市连锁经营项目”(总投资额12267万元)、徽商农家福“叶集配送中心项目和徽商农家福滁州、安庆农资连锁项目”(总投资额4165万元)、合肥百大集团连锁网络工程项目(总投资额48500万元)、合肥百大合家福连锁经营项目(总投资额69000万元)、安徽百大电器连锁有限公司家电专营连锁经营项目(总投资额25000万元)、合肥百大集团物流配送中心及信息化网络项目(总投资额19000万元)、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辉隆农资连锁工程(总投资额18800万元)、安徽华夏集团“2235”系统工程(总投资额26000万元)、安徽华亿集团百货连锁经营项目(总投资额30000万元)、安徽华亿集团皖江商务中心综合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5000万元)、合肥华亿科技园“安徽商务咨询产业园项目”(总投资额5000万元)等一大批重点项目为支撑,迅速扩张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一是省政府确定将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安徽辉隆农资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安徽华夏集团、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亿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庐江安德利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安庆金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等11户企业列为省重点培育的骨干流通企业,其中,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为国家重点培育的对象。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土地政策(1)省重点培育的流通企业通过公平竞争取得的用地,可按竞买地价的90%交纳地价款。(2)企业以原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引进资金和设备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土地使用权作为法人资产出资。(3)国有流通企业改制,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可采取租赁、出让等方式使用。(4)允许国有流通企业通过将其使用的、已划拨的土地在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纳入企业总资产冲抵企业债务。(5)对省重点培育的流通企业土地使用、商业网点选址等方面给予招商引资同等政策待遇。财政政策(1)建立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和省重点培育的大型流通企业加快发展,对推动流通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项目、建立城市社区连锁便民网络、农村网络等给予技改贷款贴息或补助。(2)通过国有资产收益和土地出让金返还、商业用国有房产等有效资产划拨形式,增加重点流通企业的国有资本金注入。(3)企业构建信息化系统、购置软件,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缩短至2年。(4)收购国有流通企业一次性付清收购款的,可以给予10%以下的优惠;也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但首期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税收政策(1)对符合统一纳税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2)对新建大型连锁经营的流通企业,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3)流通企业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经营生鲜熟食商品所需国产设备等,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政策。金融政策(1)金融债务在征得债权银行同意后,可采取一次性处理的办法解决。(2)企业待处理的流动资产损失、潜亏挂帐,历史遗留的坏帐以及其他资产损失,经批准予以冲减企业所有者权益。(3)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流通企业适当扩大授信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其它政策(1)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办理经营资格审批和各类证照手续,由总部向所在地主管机关统一办理、统一年审,各分店持总部的批准文件或证照到所在地办理备案手续,纳入当地管理。(2)推动各级各部门联合检查,严禁重复检查、重复处理。(3)列入省重点支持的流通企业建设的配送中心、大型冷库的用电,按工业用电标准收取电费。(4)省培育的重点流通企业集团自主实施内部重组过程中,涉及到企业资产、股权变动的,免交相关收费。(5)省培育的重点流通企业可直接向商务厅申请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国营贸易经营权和相关资质等。(6)流通服务企业按照峰谷用电差别价格和工业用水价格执行。
(五)以实施“品牌万里行计划”为契机,大力加强品牌建设
积极响应并深入实施商务部推行的“品牌万里行计划”,加快培育自主品牌,振兴老字号品牌,扩大自主品牌消费,提高流通领域品牌建设工作水平。制订流通领域品牌建设规划,完善扶持政策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综合运用财税、贸易、金融、保险等政策和资金、宣传等手段,鼓励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培育知名品牌,加强品牌保护,规范品牌交易行为,创建良好的品牌建设制度环境。积极引导企业参加中国知名畅销品牌和省级知名畅销品牌的评价、表彰活动及各种展览、展示,宣传我省的优秀企业、优良产品和优势品牌,有效扩大知名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壮大企业实力,逐步发展成为强势品牌。力争到2010年,培育10个以上中国老字号品牌、15个中国知名畅销品牌和115个安徽省知名畅销品牌。
(六)以建立健全监测与调控体系为抓手,增强市场调控能力
按照“准确监测、深刻分析、快速反应、及时调控”的要求,加大投入,加快市场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以城市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茧丝绸企业为重点的《安徽省城乡市场运行监测信息直报系统》,进一步扩大市场监测范围,扩充和完善其功能,逐步建成我省的市场监测体系和覆盖全行业的便捷、高效的市场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切实加强监测信息采集、处理和传输设备的现代化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帮助企业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实现网上直报信息,提高我省市场运行监测的质量和效率。针对市场运行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及时做出预测与分析,提出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与建议。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石油、粮食、肉类、农资等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
(七)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保障,创造和谐发展环境
加强整规工作的法律和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已经出台或即将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省的具体实施办法,全面清理相关的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坚决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打破地区封锁,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的形成。加快整规工作的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执法监督体制,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发展的全局性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和主要商品,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流通环境。加强行业自律,按照市场化要求,推动各类行业协会建设,加强现有协会的组织建设和功能转换,增强服务意识、市场意识,提高为行业和企业服务的能力,配合配合政府做好行业监督与管理工作。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创新保护工程,建立反对商业欺诈预警监管和保护知识产权评估预警与举报投诉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整规工作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效能。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百城万店信用行”等活动,引导企业依法、诚实、守信经营,建立和完善商业系统信用体系,创造诚信和谐的商业环境。
(八)以提高思想认识为关键,加强对现代流通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流通工作发展的速度、规模、效果。加快我省流通业的发展,关键在于提高对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思想认识。要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统一社会各阶层对流通业在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链接、增值、引领、组合和渗透、推进的重要作用的认识,不断加强对现代流通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把流通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经济评价体系,建立流通工作责任制。努力开辟全新的工作思路,从宏观上着力解决流通业发展中一系列事关全局的核心问题,如: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一体化运作,内外贸的一体化运作,城乡流通的一体化运作,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一体化运作,等等,将发展流通业的政策列入最为重要的议事日程和最高的决策层面,从战略上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现代流通业在新时期多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和产业结构优化创造完善统一的市场体系,全面提升流通产业在加快节奏、优化结构方面的贡献率,凭借强大的信息技术和现代流通方式,造就流通业在全球一体化的广阔领域引领生产、调整结构、配置资源、促进消费、抵御风险的强大功能。
(九)以规范行政审批为手段,加强特殊行业的监督与管理
典当、拍卖、旧货业、成品油、旧机动车、生猪屠宰、茧丝绸等一些重点行业,由于其所具有的特殊功能,成为流通行业中的特许行业。对这些行业的监管,主要是通过行政审批的手段来体现。为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一是严格树立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履行审批权限。二是建立必要的配套工作制度,保证审批审核事项的程序合理、实体公正,保证许可事项实施后经营主体的守法经营、规范经营。
(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突破,加强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建设
从业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行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现代流通业的发展需要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运输、调配人员,更多是一批熟悉服务对象的生产、经营和销售,熟悉物流服务组织、运输组织管理相关业务,熟悉市场营销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物流信息开发维护等多方面的专业人才。因此,要使我省的流通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尽快培育、必须大力实施“人才强商”工程,加快建设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人才齐全、富有活力的商务人才队伍。
一是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把加强应用型流通专业人才的培养作为我省流通业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大力发展贸易经济(商业经济)教育,在部分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中设立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相关专业,开发教育培训资源,培养一批高级商务人才和从业人员技术人员,扩大商务人才数量,提高人才质量,为流通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持。
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通过采取研讨班、普训班、进修班、专题班以及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分层次、分类别普及商务知识,研究商务政策,探讨商务热点问题,培养优秀的流通管理人才。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领域的执业资格认证工作,促进流通人才培训市场和职业认证工作的规范化。鼓励企业从自身实际需要出发,注重对员工尤其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坚持在校培训与在职培训相结合、基础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流通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职工岗位技能。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强化职权法授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紧扣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完善惩防并举的廉政工作机制,提高干部法律素质,推进依法行政。
四是逐步增加对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应该把流通人才培养纳入各地人才培养开发资金的分配使用范畴。设立流通现代化人才培养基金,为人才培养提供保障。对流通现代化急需的优秀人才,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提供相对优厚的待遇,吸引国内外各类人才加盟,不断充分人才队伍。
(十一)以交易方式和交易手段升级为重点,加强市场体系建设
目前,我省绝大多数市场推行的都是摊位制、包税制等传统的交易与管理方式,技术手段落后,功能单一,不但容易诱发各种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还严重制约了市场的现代化组织功能的发展和提升。因此,“十一五”期间,我省应适应大生产和大流通的要求,按照现代流通模式构筑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市场业态的改造和提升,完善服务功能。
一是强化市场的服务功能。在交易、信息、结算等基本功能基础上,强化市场的加工、整理、物流配送、价格形成、信息发布等方面的配套服务功能,以满足不同需求,逐步转型为中高级批发市场。通过开展现代化的加工和配送服务,使市场向现代化的加工中心和配送中心发展。同时,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开展网上交易活动,将有形的商品市场和无形的网上市场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培育一、二级市场。目前,我省的各类市场数量众多,但是档次较低,经营户的实力也比较弱,既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能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应该从重视市场的场所建设转向对现代大批发商、大代理商、大经销商的培育上来,有计划地培育和引进主流厂家和商家入市,构成市场中坚,优化交易主体,提高市场集中度和规模经营。
三是实现交易方式的创新。逐步探索传统市场、传统交易方式与新型业态相结合的方式,改造和提升传统市场业态,并根据不同的商品品种,选择适当的流通方式,推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是大力推动会展经济。进一步完善和放大市场的展览、展销功能,在招商、布展、管理等各个环节上精益求精,重视名牌、精品,发挥优势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创建品牌展会。
五是积极探索大宗生产资料的期货市场发展。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做好与现货市场衔接的前提下,逐步推出能够为大宗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完善现有上市品种的交易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对现货流通的预测性和导向性作用,促进期货与现货的联动,推动生产资料的生产与流通。
(十二)以优化市场格局和产业结构为目的,推进流通业的改革开放
在市场主导的前提下,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民资、外资、企业的积极性,大力推动流通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宽流通新渠道,实现国有、内外资和民营流通企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以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繁荣的流通市场新格局。
一是支持国有、集体流通企业产权改革。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积极引导内外资通过并购方式参与国有流通企业的改组改造和不良资产的重组与处置。加大政策研究力度,推出深化改革的扶持政策,妥善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流通企业,推进中小企业的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大建设投入,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进行扶持,全面提高中小企业的现代化水平。
二是支持流通企业做强做大。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为重点,集中政策和财政资源,以优势企业为龙头、资产为纽带、品牌为载体,积极开展资产重组和业务联合,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整合成为拥有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能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特许经营、托管等方式,快速实现规模扩张,加快省内大型流通企业与内外资企业的合资合作,特别是鼓励大型连锁企业积极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通过输出无形资产、品牌商誉、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等发展特许连锁,多渠道做大做强,提高经营能力。同时,积极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发展批发主导型或零售主导型的自由连锁,实行连合采购,增强竞争力。
三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以城市商业发展规划为基础,加快制定城市商业利用内外资规划。积极扩大流通业对外开放的地域,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优化环境,创造条件,大力推进流通业的招商引资,鼓励、引导省外流通企业向我省更广阔的地区发展,从整体上提升我省现代流通业发展水平。着力优化外来流通企业的投资业态结构,重点引进和发展大型购物中心以及专业店、货仓式商场等省内相对缺乏的业态,促进完善我省现代流通体系。提升流通业对外开放层次,鼓励引进国外先进的现代流通管理经验和技术,引导外来企业参与我省国有商业、交通运输、仓储等企业的改组改造,参与大型物流基地以及主产地和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改造,特别要加强采购中心、配送中心和第三方物流的引进,以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引导国外、省外大型连锁商业企业采购本省产品,充分利用跨国采购集团加速我省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引导本省流通企业融入跨国公司采购网络的同时,积极到境外、省外投资兴业。支持省内流通大集团到省外、境外设立分销网络点、参与省外、境外流通企业的重组并购,积极组织省内商品参与省外、境外招标采购,更充分地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特别要把加强与长三角的流通业合作作为重点,大力推进东向发展,着力消除市场壁垒,加快建立统一开放市场体系。
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推进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应避免“重外轻内”的现象,避免省内流通企业在竞争中不利局面的进一步加剧。促进我省流通业对外开放应规范有序发展,按照国际惯例,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合理引导投资,并赋予本土流通企业公平竞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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